2014新版合肥市公共汽車乘車規則發布
一、乘客在站牌處排隊候車,待車停穩后有序上下車;前門上車,后門下車;鉸接車前、后門上車,中門下車;島式站臺內,先下后上。不準扒門爬窗、強行上下,車到終點站后全部下車。
二、遵守社會公德,舉止文明,主動給老、幼、病、殘、孕及懷抱嬰兒者讓座;相互禮讓,站穩扶牢,聽從駕乘人員勸導。
三、車廂內不準赤膊、躺臥、多占及腳踏座位;不得大聲喧嘩、打鬧、向車內外吐痰、亂扔雜物,自覺不吃帶刺激性的食物;嚴禁吸煙、亂寫亂畫、乞討及銷售等活動。
四、乘車期間不得將頭、手等身體部位伸出車外,不得妨礙他人正常乘坐或者影響他人人身安全。嚴禁擅自開關車門,不準亂動和損壞車輛設備及相關設施。
五、醉酒者,無人陪護的精神病及其它嚴重疾病患者、學齡前兒童,謝絕上車。
六、攜帶物品占地面積超過0.2平米或重量超過
七、嚴禁攜帶易燃、易爆、易碎、有毒、有害等危險品以及易污損或者有礙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上車。不得攜帶犬類等寵物(有識別標志,且采取保護措施的導盲犬除外)乘車。
八、乘坐無人售票車,應自備零錢,車上不設找零。使用IC卡(證)的乘客應遵守IC卡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,主動出示、刷卡,并有義務接受稽查人員查驗。對冒用他人優惠乘車卡(證)的,司乘及稽查人員有權暫扣,交主管部門處理。
九、乘客可以免費攜帶一名身高
十、車票售出后不予退票。車輛因故不能繼續行駛時,乘客應配合司乘人員的安排,轉乘同線路后車,所持車票依然有效。
十一、公交車運營中發生的投訴及糾紛,由承運企業調查處理;對處理結果有爭議的,可申請屬地交通主管部門調查、調解。凡違反本規則而引發的投訴,承運企業將不予受理。
十二、違反本規則而使他人遭受損害或損壞公物者,須賠償損失或承擔法律責任。凡擾亂行車秩序、危害交通安全或侮辱、毆打、傷害駕、乘人員或乘客的,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。
十三、本規則自